November 07, 2005
消失點: 摘譯 (2)
林布蘭的最早傳記資料:
他只能讀最簡單的荷蘭文,而且讀得很吃力。
物理學家海森堡(Werner Heisenberg)三十一歲拿到諾貝爾獎。
九年前他的博士考試卻只拿了個C。
葉慈自己承認,二十七歲的時候還未曾吻過女人。
其實作家數週前已經開始打字。不知為什麼,他一直在拖拖拉拉。
馬克斯一輩子沒有看過工廠裡面的樣子。
十六萬觀者走過Le Bateau,倒掛的馬諦斯作品,但是重新掛之前,沒有任何人提出異議。
佛洛依德七八歲的時候,曾經故意在父母的臥房地板上撒尿。
美國作曲家柯普蘭 (Aaron Copland) 聽過英國作曲家佛漢‧威廉士 (Ralph Vaughan Williams) 的「第五號交響曲」:
好像盯著一頭乳牛注視了四十五分鐘。
哈代的軼聞。有次查字典,因為不太確定是否真有某個字。結果發現裡面唯一的名言引例就是出自他筆下。
有人轉述愛默生批評英國詩人斯文本恩 (Algemon Swinburne)。
斯文本恩則回稱他是個沒牙齒的粗人。
那玩意兒。梅爾維爾如此形容愛默生的作品。
意思就是那胡說八道的玩意兒。
迴響
看來你跟這本書真的也可以稱兄道弟,麻吉麻吉^^
很高興在你的部落格不斷看到你透過翻譯,為一些書創造了一個個活潑的生命奇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