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ovember 07, 2005

消失點: 摘譯 (2)

林布蘭的最早傳記資料:
他只能讀最簡單的荷蘭文,而且讀得很吃力。

物理學家海森堡(Werner Heisenberg)三十一歲拿到諾貝爾獎。
九年前他的博士考試卻只拿了個C。

葉慈自己承認,二十七歲的時候還未曾吻過女人。

其實作家數週前已經開始打字。不知為什麼,他一直在拖拖拉拉。

馬克斯一輩子沒有看過工廠裡面的樣子。

十六萬觀者走過Le Bateau,倒掛的馬諦斯作品,但是重新掛之前,沒有任何人提出異議。

佛洛依德七八歲的時候,曾經故意在父母的臥房地板上撒尿。

美國作曲家柯普蘭 (Aaron Copland) 聽過英國作曲家佛漢‧威廉士 (Ralph Vaughan Williams) 的「第五號交響曲」:
好像盯著一頭乳牛注視了四十五分鐘。

哈代的軼聞。有次查字典,因為不太確定是否真有某個字。結果發現裡面唯一的名言引例就是出自他筆下。

有人轉述愛默生批評英國詩人斯文本恩 (Algemon Swinburne)。
斯文本恩則回稱他是個沒牙齒的粗人。

那玩意兒。梅爾維爾如此形容愛默生的作品。
意思就是那胡說八道的玩意兒

由 shyu 發表於 November 7, 2005 11:05 PM

迴響

看來你跟這本書真的也可以稱兄道弟,麻吉麻吉^^
很高興在你的部落格不斷看到你透過翻譯,為一些書創造了一個個活潑的生命奇蹟。

Posted by: bear 發表於 November 8, 2005 11:59 AM